目标如下,农业增长3%,其中种植业至少增长2.2%,畜牧业增长3%,水产业增长5.5%及林业增长6%。出口总额约达400亿美元,其中农产品出口额达210亿美元以上,水产品约达90亿美元,林业产品达逾85亿美元,其他产品达15亿美元。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数比例为37%,52个县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。森林覆盖率为41.6%。
为了实现上述目标,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党组已提出各项重要措施。即集中拟定并征求政府意见,其后递交第十四届国会审议通过《种植法》、《畜牧法》,修改补充《预防自然灾害法》的若干条款。
完善、提升从中央至地方行业管理组织体系的效力和效果,改革其运行活动,2018年力争精简2.5%的编制。
提升行政手续处理质量和效果,继续重新核查、消除、减少行政手续种类的50%,为人民和企业营造便利环境,提供在线公共服务、一站式服务。
推进产业结构转型,并将之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。
继续改善投资商业环境,助推发展企业、发展合作经济以吸引社会投入农业与农村领域,加强应用科学技术,鼓励发展高科技农业和有机农业等。